各位好,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的文件精神,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追加1人。
本着学分绩点为主导、专业竞赛与实践活动为辅助的评选原则,综合考虑学生年级与专业等因素,经学院领导与学生工作办公室共同审议,现将初审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11月4日-11月8日
公示期间,各位同学对上述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艺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艺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1502,邮箱:505780005@qq.com,电话:0719-8512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