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在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过程中,我院学子积极申报,涌现出一批优秀的学生。本着学分绩点为主导、专业竞赛与实践活动为辅助的评选原则,综合考虑学生年级与专业等因素,经学院领导与学生工作办公室共同审议,现将初审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间,各位同学对上述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艺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艺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1502,邮箱:505780005@qq.com,电话: 0719-8512703。
艺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