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经各班学生个人申请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根据《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中“社会类奖学金”评选的相关规定,经学院评选工作小组审议,现对2021-2022学年社会奖学金评选将初审名单结果公示(见附页1)。
公示期为4月23日至25日(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艺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1502室) 实名反映。
联系方式: 0719-8512703郭老师。
艺术与设计学院学工办
202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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