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艺术与设计学院人才培养及艺术设计类专业分班需要,学院组织开展2022级艺术设计类专业分流意愿情况统计工作,经学生、家长、班主任多方沟通意见,现将2022级艺术设计类专业分班结果予以公示:
详情请见附件一:2022级专业分班学生信息统计表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7日至5月18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艺术与设计学院办公室反映,电话:0719-8512702,邮箱:1217336166@qq.com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3年5月17日
服务热线:0719-8238177
联系邮箱: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车城西路1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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